关注 新版2024年山西省及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07-12点击数: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小智搜集整理了2024年最新山西省及各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奖励政策,供大家参考。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开云全站 开云app平台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

  1.对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民营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只补一次);

  政策依据:关于转发太原市科技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2023年8月29日)

  对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民营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连续3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再给予3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22〕17号)

  对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取市级3万元补助,区财政给予1.5万元补助;连续3年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积极争取市级3万元补助,区级再给予1.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太原市晋源区委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源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源委发〔2019〕5号)

  对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连续三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论入库的企业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大同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同政办发〔2020〕64号)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中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项目Ⅱ类知识产权5项以上的企业、对入库两年内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办法(试行)》的通知(同开综发〔2022〕51号)

  对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创新券方式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朔州市支持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40号)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级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研发和科技创新活动,以创新券方式给予资助,兑现申请在5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现申请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0%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开展高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择优对上年度入库企业进行奖补,每个企业一次性奖补1万元。

  2.对在我市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补助,每个企业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晋中市科技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奖补措施 (试行)(市科发〔2023〕3号)第五条、第六条

  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的方式对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助,市级科技创新券对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1号)

  政策依据:临汾经济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办法(试行)(2023年6月13日)

  对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对认定为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的给予2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乡政办发〔2019〕1号)

  1.对新认定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给予其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0元奖励;对连续三次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其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

  2.同一企业三年内同时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上企业(工业企业)、股改上市企业其中三类资质的,给予其5万元奖励。Kaiyun官网登录入口 开云网站

  政策依据:《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发展办法十三条(试行)》( 2021年4月1日)

  对连续三次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2023年9月30日)

  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Kaiyun官网登录入口 开云网站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主要产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I类知识产权1项或II类知识产权3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主要产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3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城政办发〔2018〕60号)

  1.对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连续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每次奖励5000元。

  2.对在我区注册登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每辅导一家区内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奖励3000元,每家中介机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潞州政办发〔2021〕68号)

  对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潞城政办发〔2020〕38号)

  对首次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连续三次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再给予2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运政发〔2020〕38号)

  制定科技型初创企业标准,对投资200万元以上且实缴资本达100万元以上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中小企业,经科技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市财政在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创业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0〕42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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