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关于申报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8-09点击数:

  2024年7月2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申报通知,详情见海淀区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正式开启,9月30日截止。在申报过程中,部分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整理发布了常见问题解答,供相关单位参考。

  该项目的申报通知详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链接地址:)通知通告栏,具体查看《关于开展2024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该项目的主要政策依据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

  (1)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2)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前已填报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3)2023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3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4)注册成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前的企业,2023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的,2023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6)2022年、2023年内已获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纳入2024年项目支持。

  此外,为引导企业更好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支持政策,申报企业须在7月19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完成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评价并提交相关材料(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指南(点击蓝字查看申报指南)。

  该项目仅支持2023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前的,认定为成立时长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不含)之后的,认定为成立时长不足两个会计年度。

  对于注册成立时长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企业,2023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须在100万元(含)以上。

  注册成立时长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2023会计年度研发费用须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该项目所指的企业研发费用与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研发费用的核算方式、归集口径、计入比例等保持一致。具体请参照税务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具体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9.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方式、归集口径、计入比例、填报方式等存在疑问,怎么进行咨询?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问题可向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该项目的具体支持方式和金额是什么?

  采取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1)企业成立时间为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分两档给予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11.该项目是企业达到标准就能享受,还是需要择优?企业是否需要进行专家答辩?

  该项目为“达标即享”,企业达到政策文件和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条件,且申报材料完备,即可纳入支持范围,不需要进行专家答辩评审,但须配合开展实地核查等。

  12.政策规定“每家企业连续三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政策支持”,企业获得过往年度“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资金支持项目”资助,是否还能申报?

  2022年6月16日印发实施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规定,“每家企业连续三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政策支持”。即获得过2022及以前年度“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资金支持项目”资助的企业仍可申请本项目支持,但获得过2022年、2023年“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资金支持项目”资助的企业不能获得2024年项目支持。

  企业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不接受线下申报。企业在该系统完成注册并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的“申报通知”栏中选择“2024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进行申报,并在“项目基本信息表”的“项目类型”中选择“研发资金后补助支持项目”后,逐项填写所有表单内容,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政策申报。请关闭浏览器飘窗拦截功能,以免遗漏接收相关提示信息。

  在申报期内,企业提交申报信息和资料后,需要退回修改的,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申请退回,但务必在申报期截止前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再退回补正。

  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中,能够查询到企业申报状态和审核进度。

  北京市社会保险查询服务系统导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提供 2023年12月即可);

  18.要求提交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从税务系统导出吗?需要上传盖章扫描版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从北京市电子税务平台(汇算清缴系统)导出,并全套上传,内含申报基础信息表、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需有防伪二维码,不需要上传盖章扫描版。

  19.《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从哪?具体有什么要求?

  企业可在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提供2023年12月的权益记录即可。

  企业需确认已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套备查材料,但不需要上传申报系统。被抽中实地核查企业需现场提供全套备查材料。

  将由各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踏查,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和在地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不予支持。项目工作组还将按程序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研发活动真实性,相关材料完备性和有效性,企业须配合提供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立项决议文件、研发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和合作研发合同、研发开云全站 开云app平台人员和研发仪器设备(无形资产)费用分配说明、“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等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申报备查材料,研发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仪器设备实物及购置凭证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不配合开展踏查和核查工作的,不得纳入支持范围。

  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按实地核查情况确认企业的研发费用。发现故意弄虚作假的,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均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能纳入支持范围, 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来填报。

  申报企业和法人对填报的所有数据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提供的材料须字迹清晰、签章完备。将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数据和材料进行审核,切勿伪造变造数据和材料,存在失信、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一经开云全站 开云app平台查实,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将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记入科研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申报我委项目支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名单,并向税务、信用管理等部门同步相关情况。涉嫌违法违规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开云 开云官方网站开云 开云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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